离婚纠纷

丈夫婚内转移财产 妻子起诉后追回

担心妻子离婚分割财产,丈夫婚内转移财产

1994年4月,曾林与黄小芊相识恋爱并登记结婚,经过几年打拼,两人共同创造了上千万的家业。后来,曾林常常不回家,在外面有了“小三”。被黄小芊发现后,两人经常为此吵架。曾林害怕离婚后,黄小芊拿走自己的千万家产,通过婚内转移财产的方式将其名下的存款转至母亲和兄弟账户。

妻子发现真相,起诉离婚意图追回财产

黄小芊得知真相后,于2011年9月14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并申请财产保全,意图追回款项。

“我是提取的现金,婚内没有转移财产。”拿着印有“现金交易”的银行单据,曾林在法庭上辩称,因生意需要他才去银行提取了现金,不能认定母亲和兄弟账户上存入的钱来自他和黄小芊的夫妻共同财产。而黄小芊则认为“现金交易”即为转账,曾林的母亲和兄弟账上的款项是从曾林处转入,应属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存在婚内转移财产行为

如何确定“现金交易”到底是转账还是提现另作他用?承办法官前往银行调取证据,发现银行大额现金的取现需预约登记。同时,因点钞需要较长时间,在银行办理取现和转账的时间差距较大。因此,通过查阅相关证据,法院最终确定曾林确实是办理的直接转账,存在婚内转移资产的行为。

在法院的调解下,曾林和黄小芊达成离婚协议,黄小芊获得590万元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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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网站管理员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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