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

河南一男子半夜偷鸡 被女主人放鞭炮吓死, 家属索赔50万

河南南阳,女子养了一群土鸡,却接二连三地被偷,她看到偷鸡的是个壮汉,不敢抓他,就恼怒地买了一串鞭炮,在他再偷鸡的时候,放鞭炮吓他,谁知小偷被吓死了,事后小偷的家属要求赔偿50万余元。

孙女士的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寄回来的钱常常不够,她只好打算卖鸡给孩子交学费。

也幸亏她养了一批土鸡,由于她的土鸡都是吃粮食虫子散养长大的,买她土鸡的人也特别多。她来到鸡舍,准备把那几只不生蛋的母鸡先卖掉,谁知,她发现母鸡的数量不对,竟然少了四只。孙女士这才知道,自己的鸡被别人偷了。

那四只母鸡,一只就可以卖两百多,四只肥壮的母鸡被偷,就损失了近千元,她很是心疼。自从发现鸡被偷之后,孙女士便不再把鸡放出去,一直关在鸡舍里。

可她没想到,没过几天,夜晚的凌晨,夜深人静,她听到鸡舍有动静。回想起前几天鸡被偷的事情,她就知道肯定是偷鸡贼又来偷鸡了。她偷偷爬起来往鸡舍看去,结果发现来偷鸡的人是一个壮汉,这可吓到了她。她的丈夫常年在外打工,村里村外的人都知道她家,就剩她和她的小女儿。

孙女士一想到这里有点害怕,如果出去抓偷鸡贼,自己一个弱女子,不但抓不到他,还有可能被他控制住。到时候不但鸡被拿走,自己反而还可能会受到他侵犯,更让她担心的是小女儿。考虑到这里,孙女士一动都不敢动,只好眼睁睁地看着偷鸡贼,轻松地又拿走了他两只鸡。那天晚上孙女士又一夜辗转难眠。

她越想心里越愤怒,于是心生一计,要好好警告一下偷鸡贼,她买了一串鞭炮放在家里。果然半个月之后,孙女士睡得糊里糊涂,又听到鸡舍的动静,她知道偷鸡贼又来了。她起床偷偷往鸡舍看,结果发现又是那个壮汉,这一次她自然也不敢出去抓偷鸡贼。于是她点燃鞭炮,然后往鸡舍的方向丢去,然后赶紧把门关紧反锁,她害怕偷鸡贼被吓之后会闯进房间。

还好,一阵鞭炮响后,外面没有了动静,孙女士这才放心下来,心想偷鸡贼应该是被吓跑了。孙女士觉得,有了这一次的教训,偷鸡贼应该知道,鸡主人在家,就不敢再来偷鸡了。谁知因为这一串鞭炮,孙女士惹来了大麻烦。她清晨起床的时候,想看一下鸡有没有少,结果她看见鸡舍旁边躺着那个壮汉。她吓了一跳,赶紧上前查看,却没想到偷鸡贼已经没有了呼吸。

她瞬间吓得两腿发软,没想到一串鞭炮,竟然把偷鸡贼给吓死了,这可说不清啊。果然,偷鸡贼胡某的家人马上找上门来了,他们告诉孙女士,胡某心脏有问题,是不能被吓的,所以他们要孙女士赔偿54万余元。孙女士很委屈,就跟他们说:“我怎么知道偷鸡贼心理有问题,我放鞭炮只是吓一下他,又不是真的想要他的命,更何况是他偷鸡在先,现在怎么要我赔偿了?”孙女士不愿赔偿,还将胡某的家人赶出家门,但几天之后,胡某的家人将她告上了法庭。

1、 胡某的家人认为,胡某本人心脏有问题,他之所以会失去性命,是因为孙女士放鞭炮吓到他了,因此孙女士放鞭炮的行为对胡某已经构成了侵权行为。

2、 孙女士感到很委屈,她认为,自己的鸡被偷,自己的合法财产受到侵害,放鞭炮的行为只是正当防卫行为。

3、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胡某偷孙女士的鸡,本身就是有过错的。《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于孙女士当时的合法财产正在受到不法侵害,她放鞭炮的行为不至于对他人造成人身损害,她并不知道孙某心脏有问题。因此法院判决,孙女士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行为,驳回了胡某家人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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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万诚律所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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