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法和被害人王丛根是浙江省温岭市新河镇老乡,1997年他们合伙在四川省成都市做服装生意。当年6月27日23时许,在成都市金牛区洞子口乡五块石三组225号路旁,李正法夫妇与王丛根因生意账目发生纠纷,李正法的妻子谢素梅与王丛根发生抓扯,被他人劝开。之后,李正法与王丛根继续争吵继而发生打斗。在打斗中,李正法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对王丛根捅刺数刀,随后逃走。
王丛根在被送医途中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王丛根全身4处刺伤,其中腹部被刺创致下腔静脉刺破,因失血性休克死亡。金牛区公安分局发布了协查通报,通报李正法为该案犯罪嫌疑人。
21年后的2018年6月23日,李正法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市公安局绿洲派出所投案自首,2天后被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刑事拘留。
李正法供述,得知王丛根死亡的消息后,他先后跑到了四川德阳、绵阳、广元及陕西、甘肃、新疆等地,最后选择投案。
2018年9月25日,成都市公安局以李正法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成都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10月17日,成都市公安局报请成都市检察院核准追诉。
“李正法归案后,我院由一位检委会专职委员牵头组成工作专班,组织原公诉一处负责人、承办检察官,以及成都市检察院、成都市公安局干警组成工作组,先后三次赴外地,针对双方家属的不同诉求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释法说理,历时一年多,尽力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四川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王海明表示,案件报送最高检后,在最高检指导下又做了大量工作,终于促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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