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时间:2018年5月19日
案情简介:2018年3月9日,吴某某与卖方在某中介的居间前提下达成了房屋买卖合同,付款的方式按揭贷款,2018年5月17日,吴某某的银行按揭贷款审批通过,但是卖方明确表示不再履行该房屋买卖合同。实则逼迫吴某某加价购买该房产。
万诚律师观点:
1、房屋买卖合同系买卖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都应该严格遵守,这是合同的基本精神(契约精神)。
2、房屋买卖合同的条款双方都应该严格遵守,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事由发生时,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解除合同。
案件办案结果:万诚律师事务所接到委托人的委托之后,由律师事务所主任组织办案力量、召开办案会议,就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相关事宜展开深入讨论,就二手房买卖合同履行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进行法律分析,形成会议纪要,并由律师事务所主任秘书记录在案。李丽丽律师为主的办案团队多次沟通案情,查阅大量的资料,最终定稿《律师函》并邮寄至卖方。卖方收到该律师函后,主动与其代理律师与万诚律师团队联系沟通,经过多次的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卖方继续履行合同, 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该案调解结案。对于委托人来说达到了最好的效果,因委托人购买该房产作为结婚婚房,为委托人节约了诉讼的时间和诉讼的成本,委托人的婚礼如期举行,对万诚律师事务所首肯心折。万诚律师事务所会在这最平凡的岗位上发光发热,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大限度的保护委托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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