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上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两高”专项报告现场,司法部部长傅政华回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问时,就打击“律师参与虚假诉讼”表态:“我们在这里表明一个态度,司法行政机关将认真、严格依法管好律师,尤其是不能参与虚假诉讼。一旦发现,我们将有一起查处一起,有一起严厉追究一起,以确保社会公平正义,确保诉讼权威”。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于志刚提问,“虚假诉讼,打假官司的既有老赖也有骗子,有的人利用虚假诉讼实现自己谋夺、非法侵占他人合法财产的非法目的,有的债务人通过假离婚、假破产等转移财产或者逃避债务”。于志刚说,虚假诉讼中,“有的个别不良律师在出谋划策,具体操办,同时,这几年出现了一些仲裁员、公证员参与虚假仲裁、虚假公证的轰动社会的案件,请问司法部,在防范虚假诉讼方面,如何更好规范法律中介服务人员,包括律师、仲裁员、公证员的行为?”
“对于这类诉讼,我们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核查和追查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傅政华表示,2017年,司法部行政机关和各级律师协会依法依规处分了417人,吊销了32人的执业证书,“当然这不完全是虚假诉讼,还包括其他各个方面。”
对于仲裁员、公证员参与虚假仲裁,傅政华表示,仲裁法的修改已经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司法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修改草案,将规范虚假仲裁问题作为重要的研究事项。
同时,司法部正在牵头制定《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目前已经按照中央深改委的意见修改后重新报送,待文件印发后司法部将把防范虚假仲裁问题作为重点内容抓好贯彻落实”。此外,将加大向有过错公证员的经济追偿力度,“在公证机构赔偿以后,要按照有关规定,必须及时向责任公证员追偿”。
编辑:万诚律所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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